廣西出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實施辦法,全面提升公共服務效能
為適應新時代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事業單位改革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提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履職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廣西壯族自治區近期制定并出臺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對“業務培訓”作出了系統、明確的規定,旨在構建科學化、規范化、常態化的培訓機制。
《辦法》明確指出,業務培訓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必須緊密圍繞單位職能、崗位職責和事業發展需求展開。其目標是確保工作人員能夠熟練掌握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和工作方法,不斷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從而更高效、更優質地服務于社會公眾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在培訓內容上,《辦法》強調要突出針對性和實用性。主要包括:
- 通用業務基礎:涵蓋行業通用的政策法規、職業道德、行為規范、管理基礎知識等。
- 崗位專業技能:根據不同序列(如管理、專業技術、工勤技能)和不同層級崗位的具體要求,設計專項技能培訓,如醫療技術、教育教學方法、工程技術應用、公共服務流程優化等。
- 新知識新技能更新:緊跟科技發展、行業變革和社會需求變化,及時引入新理論、新技術、新標準、新方法的培訓,促進知識結構更新和能力升級。
- 實踐能力培養:加強案例教學、現場教學、模擬演練和實踐鍛煉,提升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的操作能力、應變能力和協同能力。
在培訓方式與周期上,《辦法》倡導靈活多樣、講求實效。鼓勵采取集中授課、在線學習、專題研討、崗位實訓、導師帶教、外出交流等多種形式相結合。規定業務培訓應遵循分類分級原則,每位工作人員每年參加業務培訓的時間一般累計不少于規定學時,確保培訓的持續性和覆蓋性。培訓情況將納入工作人員考核內容,并與崗位聘用、職稱評定、職務晉升等適度掛鉤,以增強培訓的激勵性和約束力。
在組織保障方面,《辦法》要求各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切實履行培訓主體責任,將業務培訓經費納入單位年度預算予以保障。鼓勵整合利用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高校、科研院所及行業優質培訓資源,建立共享開放的培訓平臺,提升培訓資源利用效率和培訓質量。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本地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
此次《辦法》的出臺,標志著廣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進入了制度化、精細化的新階段。系統規范的業務培訓,將有力推動廣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對于激發隊伍活力、提升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助力廣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各事業單位正依據《辦法》精神,結合自身實際,加緊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和年度培訓計劃,確保這一惠民利業的政策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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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5-14 17:46:24